引言:
原文由 Lynchf發表
同意AF大的說法,小弟資質鈍拙,還望AF大多開導啊
另外提供前後一次南投縣都審會議紀錄作參考
這兩件都是Local住宅,而日月行館是在"國家"風景區的"國際"觀光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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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別這樣說。。。我參與都審的經驗不多
不敢說開導,這裡實務經驗高手多的是,交流經驗才是真的
我只是想表達,美學的定義與價值,沒有一定的
所以這個抽象的概念,如果大多數人沒有清楚自我的判斷能力
是很容易被牽著鼻子走的,因為那需要時間的累積及文化的底藴相輔相成,
我覺得這樣才會讓建築美學意識的模糊空間既清楚又保持藝術的人性混沌
只是要怎麼在道德上防止利用這個模糊空間行利益之實罷了
商業型建築師也只是做了它該做的,他並沒有違法,只是他的美學不是他的作品出發點,
也許可惜了日月潭,可是我有時想想,
即使如此,我們也沒有這個能力去推倒這個建築物,實際一點看,
周邊的許多新建築物與旅館緊靠著並經的旅遊道路,也是不輸日月行館的
開車或走路時還得要更靠近這些同樣與環境格格不入的建築物。
起碼我是這麼認為。
就說到這。。。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不是嗎?
(PS:商業型建築師也是有非常好的建築師,我不想一竿子打翻一船人。。。)